陕西一市最新干部任免
陕西一市最新干部任免
陕西一市最新干部任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wěiyuánhuì):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康淑娟同志(tóngzhì)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gōngsī)副总经理人选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李海洋同志不再聘任(pìnrèn)延安市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耿军强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督察长;
免去袁家富同志延安市公安局督察(dūchá)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张军旗同志任延安市果业研究发展中心(zhōngxīn)副主任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刘权震(zhèn)同志任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。
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kāifāqū)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免去高庆海同志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(kāifāqū)(延安高新技术(gāoxīnjìshù)产业开发区)管委会主任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刘建刚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(fù)主任;
张广义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(xiàngmù)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(zhǔrèn);
徐志鑫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;
免去张建军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(mìshūzhǎng)职务。
刘建刚、张广义(guǎngyì)、徐志鑫(xúzhìxīn)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王浩同志聘任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,免去(miǎnqù)其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呼延雯娟同志任延安市干部保健局局长(副县级(fùxiànjí))。
呼延(hūyán)雯娟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罗慧同志任延安市行政审批(shěnpī)服务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(mǎn)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李延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教育副(fù)总督学;
师发红同志(tóngzhì)聘任延安实验小学校长(副县级)。
以上2名同志任职(rènzhí)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免去赵明同志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(xìnxīhuà)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李康(lǐkāng)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;
李军阳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(fùxiànjí)侦查员;
白石森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(副县级);
宜国旗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河(yánhé)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蔡学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永坪分局副政委;
马燕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郭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冯虎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(副县级(fùxiànjí))。
以上8名(míng)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李延波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(mínzhèngjú)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(cóng)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市住房和(hé)城乡建设局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免去郝文涛同志延安市住房(zhùfáng)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曹煜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(suàn)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刘玉中同志任延安市果业中心副主任(zhǔrèn)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卢毅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文化馆(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)馆长(主任)(试用期一年(yīnián)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李小虎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(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)副主任(副处长(fùchùzhǎng))。
该同志(tóngzhì)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冯海滨(hǎibīn)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王冰燕同志任(rèn)延安市统计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(mǎn)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(bàngōngshì)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张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(zhǔrèn)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免去张延峰同志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(zhíwù)。
市建筑业综合(zōnghé)服务中心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郝文涛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kāifāqū)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尚文隆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主任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。
来源 | 延安市(yánānshì)人民政府网站


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wěiyuánhuì):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康淑娟同志(tóngzhì)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gōngsī)副总经理人选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李海洋同志不再聘任(pìnrèn)延安市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耿军强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督察长;
免去袁家富同志延安市公安局督察(dūchá)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张军旗同志任延安市果业研究发展中心(zhōngxīn)副主任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刘权震(zhèn)同志任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。
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kāifāqū)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免去高庆海同志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(kāifāqū)(延安高新技术(gāoxīnjìshù)产业开发区)管委会主任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刘建刚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(fù)主任;
张广义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(xiàngmù)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(zhǔrèn);
徐志鑫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;
免去张建军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(mìshūzhǎng)职务。
刘建刚、张广义(guǎngyì)、徐志鑫(xúzhìxīn)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王浩同志聘任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,免去(miǎnqù)其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呼延雯娟同志任延安市干部保健局局长(副县级(fùxiànjí))。
呼延(hūyán)雯娟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罗慧同志任延安市行政审批(shěnpī)服务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(mǎn)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李延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教育副(fù)总督学;
师发红同志(tóngzhì)聘任延安实验小学校长(副县级)。
以上2名同志任职(rènzhí)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免去赵明同志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(xìnxīhuà)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李康(lǐkāng)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;
李军阳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(fùxiànjí)侦查员;
白石森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(副县级);
宜国旗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河(yánhé)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蔡学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永坪分局副政委;
马燕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郭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冯虎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(副县级(fùxiànjí))。
以上8名(míng)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李延波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(mínzhèngjú)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(cóng)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市住房和(hé)城乡建设局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免去郝文涛同志延安市住房(zhùfáng)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曹煜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(suàn)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刘玉中同志任延安市果业中心副主任(zhǔrèn)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卢毅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文化馆(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)馆长(主任)(试用期一年(yīnián)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李小虎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(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)副主任(副处长(fùchùzhǎng))。
该同志(tóngzhì)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冯海滨(hǎibīn)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王冰燕同志任(rèn)延安市统计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(mǎn)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(bàngōngshì)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张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(zhǔrèn)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免去张延峰同志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(zhíwù)。
市建筑业综合(zōnghé)服务中心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郝文涛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kāifāqū)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尚文隆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主任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。
来源 | 延安市(yánānshì)人民政府网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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